1、男青年
① 征兵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,年满18至20周岁(1999年1月1日—2001年12月31日出生)。
② 征兵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(含高校在校生),年满17至22周岁(1997年1月1日—2001年12月31日出生)。
③ 征兵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,年满17至24周岁(1993年1月1日—2000年12月31日出生)。
2、女青年
① 征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(含高校新生)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,年满17至22周岁(1995年1月1日—2000年12月31日出生)。
3、直招士官
① 直招士官对象:男性普通高校应届、往届毕业生,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(专业查询),未婚,不超过24周岁;
②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,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,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;
③ 关于补偿代偿:按照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,享受国家资助政策;
注意:直招士官政治和体格条件,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。
身高、体重标准
1、身 高
男性160cm以上,女性158cm以上。
征兵特勤人员:
① 坦克乘员162—178cm;
② 潜水员168—185cm;
③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—182cm;
④ 空降兵168cm以上;
⑤ 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—172cm;
⑥ 特种部队条件兵(含海军陆战队队员)、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;
⑦ 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;
⑧ 中央警卫团、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,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,身高可放宽到165cm。
2、体 重
男性: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
女性: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
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kg
视力标准
征兵裸 眼 视 力
①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。
注意: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,双眼视力均达到4.8以上,无并发症,眼底检查正常,合格。
② 坦克乘员、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: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8;
③ 潜水员、空降兵、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、中央警卫团条件兵、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、特种部队条件兵(含海军陆战队队员)、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: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.0。
注意:屈光不正,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视力达到相应标准,合格。潜水员、潜艇人员、空降兵、特种部队条件兵(含海军陆战队队员)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,不合格。